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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建议书内容要求? 命令”“要求”“建议”的单词有哪些?

时间:2023-09-02 12:42:2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监察建议书内容要求?

监察建议运用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对监察建议作出了相关规定,着眼于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对监察建议的概念、性质、功能以及如何运用等,需要认真研究。

监察建议的概念、主要特点和功能

在对监察建议的概念进行界定时,应重点考量法律规范本身的内容。根据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处置方式之一。监察法第四十五条对监察建议进一步细化,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据此,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能过程中,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纠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约和监督权力制度等建议,促进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廉政建设的一种重要方式。

监察建议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本质上是监察职能的体现。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能的重要载体,由此决定了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实现监察职能的一种有效方式。二是范围上具有特定性。监察法对提出监察建议设定了具体情形,监察机关只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监察建议。三是适用上具有依附性。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是个人,单位不是监察对象,也就是监察建议只能依据对个人的监督、调查结果向有关单位提出。四是效果上具有强制性。监察建议是监察法明确规定的,是监察建议权的有效载体,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力。监察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因此,作为一项法定的职责,监察建议的行使具有强制性,能够使作用的对象实施或不实施一定的行为。

监察建议具有如下职能。首先具有纠错功能,可以纠正有关单位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具有处置功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对监察对象作出取消当选资格或者担任相应职务资格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第三,具有治本功能,是实现监察法第六条规定的“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监察工作方针的重要手段。监察机关依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找出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监察建议,促使有关单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监察建议与行政监察建议的区别

监察法与行政监察法对于监察建议的规定有着明显的差异。一是提出主体不同。行政监察建议只能以行政监察机关的名义提出。行政监察法没有规定派驻或者派出的行政监察机构可以提出。而监察法第十三条规定,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可以提出监察建议。二是适用范围不同。行政监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项可以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比如,需要给予问责处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都可以提出监察建议。而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比较窄,可以对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同时,按照有关文件,也可以提出取消当选资格或者担任相应职务资格以及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罢免的监察建议。三是法律效果不同。按照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以提出异议。监察法则没有异议权的有关规定。

监察建议的运用

监察法关于监察建议的规定只有两个条文,有关监察建议的内容、提出程序、如何审批签发、跟踪落实等没有规定,而这些问题是实践中亟待明确的。笔者就如何运用监察建议进行探讨。

(一)关于监察建议的内容。提出监察建议应当以监督、调查确定的具体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监察建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被建议单位基本情况,监督、调查所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具体建议,被建议单位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

(二)关于提出监察建议的程序。提出监察建议应遵循“谁管辖,谁提出”的原则,即监察机关和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于指定管辖的案件,我们认为具体承办的监察机关不能向案发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应该由本来具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派驻监察机构只能对其负责监督的部门提出监察建议。

(三)关于监察建议的审批签发。提出监察建议,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制作监察建议书,报请监察机关负责人审批。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提出监察建议的,监察建议书应当报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审批。

(四)关于监察建议的跟踪落实。接受建议单位应该在监察建议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监察建议落实情况。提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接受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接受建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可以向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反映。

二、命令”“要求”“建议”的单词有哪些?

你好!命令”“要求”“建议”"Command", "request" and "suggestion""

三、报考军队文职人员有什么要求?

报考军队文职人员考试需要满足六个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扩充资料: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

四、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五、军训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训练内容就是跟着教官做 转身,起步,正步,跑步走的要领,还要站军姿,运气好的话还能见见枪。期间还可能会学首军旅歌曲。

具体:

1.站军姿,军姿口令为:两脚跟并拢,两脚尖分开约六十度,两腿挺直,膝盖为向后压,上体保持正直,两肩微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两手微弯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处,中指贴于裤缝线,头要正颈要直两眼目视前方,下颚微收。

2.停止间转法,包括:稍息、立正、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跨立与立正、蹲下与起立。

3.行进间转法,包括:齐步的行进与立定、正步的行进与立定、跑步的行进与立定。

(也就是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三项)

4.最后是拉歌练习,学习一些军歌和拉歌的技巧、口号等。 以上是军训的内容,最后进行汇报表演,也就是检阅。 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打枪。

六、个人防护要求有哪些内容?

1、消毒人员

污染区的消毒人员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非污染区消毒人员穿戴工作服、护目镜、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工作鞋或胶靴等。

2、隔离病区、医学观察场所

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等。

3、交通卡口卫生检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搬运、销售人员

交通卡口卫生检疫人员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KN95/N95或相等防护级别的医用防护口罩。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搬运、销售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

4、流行病学调查人员

调查密接者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调查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七、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列举如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八、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规定了八项原则,即可靠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原则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在会计实务中,有些数据只能根据会计人员的经验和对未来的预计予以计算。会计工作提供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因此,提供会计信息应该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可靠性原则,就是要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相关性原则

会计的主要目标就是向有关各方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如果所提供的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没有什么作用,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就不具有相关性。 相关性亦称有用性,它也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基本要求。信息要成为有用的,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求相关。当信息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估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项,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或者信息能帮助使用者验证过去所作的预测或评价,也说明信息具有相关性。

.可理解性原则

根据可理解性原则的要求,会计记录应当清晰,账户对应关系应当明确,文字摘要应当清楚,数字金额应当准确,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准确、完整地把握信息的内容,更好地加以利用。

可比性

  可比性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要求。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有纵向可比;不同企业在同一时期有横向可比。按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前后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加以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在某些情况下,经济业务的实质可能与其法律形式脱节,为此,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来选择会计政策,而不能拘泥于其法律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报告时,其经济实质重于其法律形式。

重要性原则

对于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单独、详细地反映;对于不具重要性、不会导致投资者等有关各方决策失误或误解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合并、粗略地反映,以节省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

谨慎性原则

在资产计价及损益确定时,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或金额可供选择,则应当选择能使本期净资产和利润较低的方法或金额。需要注意的是,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被视为重大会计差错,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及时性

  信息的报告如果不适当的拖延,就可能失去其相关性,过时的信息其效用也会降低。按及时性的要求,企业要及时收集会计信息,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应在本期内进行,财务会计报告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出。

  及时性要求可能会影响到可靠性要求。过于强调及时性,可能会使某些信息的提供缺乏扎实的基础,可靠性有可能降低。企业需要在及时性与可靠性之间做出权衡,以期最大限度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九、临床护理内容及道德要求有哪些?

1、爱岗敬业,救死扶伤——遵循“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护理工作范围内做到宁肯自己十分辛苦,也不让病人一事发愁,认真落实本岗位工作职责,多讲奉献,多讲责任,树立白衣天使的形象。

2、文明礼貌,服务周到——有爱心、耐心和宽宏大量的胸怀,对病人和蔼亲切,关心体贴,紧紧围绕病人需求,脚踏实地为病人解决实际问题,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

3、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衣帽得体,清洁卫生,忌不修边帽,穿裙装、裙边不外露,长发不过肩,短发不过耳前,化淡妆上岗,不佩带戒指、手镯上岗,戴胸牌,不穿响底鞋,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不在病区大声叫嚷,做到精神饱满,站、坐、走符合护理美学要求。

4、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对病人语言亲切,语言温和,主动询问,耐心解释,使用尊称及“请、您好、对不起、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为病人创造一个温馨的休养环境。对本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态度要谦和,不可傲慢无礼。

5、工作严谨,实事求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基本功训练,强化基础护理,不可不懂装懂想当然行事,更不可谎报数据或结果。一旦发生护理差错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医学教育网综合整理。

6、勤学苦练,精益求精——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拓宽思路,拓展知识面,提高原有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及专科护理技能,熟悉分管病人的情况。

7、严于律已,团结协作——服从管理,谦虚谨慎,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尊重师长,爱护下级,搞好医护关系。与护理同仁和睦相处,彼此间尊重、信任、理解、支持及爱护,工作中相互补台,不要拆台,共同盈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十、考核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考核要求一般对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通过听汇报、民主测评、访谈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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