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网上申请? 器官捐献怎样申请?
一、器官捐献网上申请?
器官捐献必须尊重其本人意愿,需捐献者生前亲自去红十字会办理申请手续,目前还不能网上办理。
二、器官捐献怎样申请?
搜索“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或者直接进入网站:http://www.savelife.org.cn/, 进入到网站之后,选择“立即登记支持器官捐献”。
跳转网页之后继续选择“登记支持器官捐献”,在这里阅读捐献的说明,选择“继续”。 在这里填写自己的信息,和选择需要捐献的器官,提交登记。
也可以去当地红十字会咨询:
公民申请人体器官捐献,可由申请者本人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以书面形式现场进行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器官捐献志愿书》必须亲笔填写,填写完整后由志愿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市红十字会,也可以邮寄或传真到市红十字会。
三、捐献器官怎么申请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
第二步:点击登记我要登记进入下一步界面。
第三步:在第二步的基你上填写手机号码并点击实体卡申请,之后就会收到短信,等着收到实体卡。一定要先录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之后才可以点去,点击实体卡申请后让你垃写手机号和验证码。
四、器官遗体捐献怎么申请?
器官遗体捐献申请流程是:
(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2)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五、遗体和器官捐献申请?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本栏不填, 此表无效)。
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六、遗体器官捐献怎样申请?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1、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2、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3、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
4、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七、器官捐献怎么申请补助?
器官捐献是以自愿和无偿原则,没有补助。
八、香港器官捐献怎样申请?
申请器官捐献流程:
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九、北京器官捐献怎么申请?
申请步骤如下:
1)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2、接收站接受程序
(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收。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接收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①捐献编号
②捐献登记号
③死亡证明复印件
④死亡日期
⑤年龄⑥性别
⑦捐献日期
⑧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⑨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⑩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①遗体接受证明②纪念品。
十、无偿捐献器官怎么申请?
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收到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
1、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2、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3、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